曾經在一份刊物上,看到一篇由署名"劉中平"其人所寫的親身經歷,因極具啟示性,特摘錄於後。
據這位劉先生說,在他十八歲左右時,由於感覺生活乏味,為了尋找刺激,於是用數年的積蓄買了一枝獵槍,以射殺鳥類為娛樂。
在兩三年間,他練就了一手好槍法,經常在田野間、樹叢邊,或到山裡去伏擊鳥雀,往往一槍射去,在枝頭歡唱的小鳥,即應聲倒掛在枝頭上,鮮血往下一滴滴的染紅了枝葉,有時被射中的小鳥,掉在地上撲翅掙扎,羽毛四散,血流滿地,有時小鳥被射傷,撲翅竄逃,他就窮追不捨,追到了再補殺一槍,直弄到小鳥血羽模糊或奄奄一息的倒在血泊中抽搐著死去為止。
當時無知的他,一點也不覺得殘忍,而小鳥殺多了,不論他去哪裡,不論手中有沒有拿著槍,小鳥一見到他就老遠飛逃,當時他還以自己身上帶有一股殺氣而沾沾自喜著。
在那幾年中,只為了玩樂,不知殺了多少小鳥,後來殺多了,漸漸的感到良心不安,也聽到一些"因果"之類的故事,雖然不很相信,但心靈上畢竟有陰影存在,因此才開始停止殺戮鳥類的殘忍行為,雖然如此,但他說,從此卻開始了為期長達十八年的"血債血還"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