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 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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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個意見做參考:

 

一:員工教育訓練:現在有很多所謂潛能開發課程公司~可以代訓

 

司員工~藉著兩天一夜的課程安排~訓練員工的專注力~團隊合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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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ul 17 Thu 2014 16:43
  • 奸商

樓主是在發洩不滿,其實「奸商」源自「尖商」。看了下面的文字後,願天下「奸商」回歸「尖商」,認識「無商不尖」的誠信意義;願消費者分辨「尖」與「奸」,打擊「奸商」,呵護「尖商」,維護自身利益。


願「無商不尖」回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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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營業稅是一種消費稅,當店家每開出一張發票都要內含5%營業稅,這5%是消費者付的,店家則是負責每二個月向政府申報這5%,因此國稅局的認定是營業稅是代收代付的性質。
2.營利事業所得稅則是店家本身的稅賦,每年五月份要申報。
3.申報完營所稅後就會知道這家店的盈餘,盈餘部份是行號負責人或公司股東的營利所得,這部份要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。
4.你會問這樣不是同樣一筆所得繳二次稅?沒錯,所以從97年起實施二稅合一,意即公司所繳的營所稅可以扣抵個人綜所稅,如此一來就沒有重覆課稅的問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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